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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延期至5月底
来源:计划财务处作者:计划财务处栏目:服务指南发布时间:2020-03-21 00:00阅读: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统筹协调、特事特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消除不利影响,确保应保尽保

全市联动不留余力。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城乡居民外出受限制,无法正常参保缴费,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上下联动想办法、添措施、解民忧,通过参保再动员再部署,宣传再推进再强化,经办再优化再便捷,协调税务部门大力开展线上参保业务。

参保缴费不落一人。医保经办机构主动衔接引导,认真比对上年数据,及时排查未参保人员。对部分城乡居民未在2020 年集中参保缴费期缴费的,延长至2020531日前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未参保的,实行“即参即享”,不得设待遇等待期。

申请退费不受影响。为全面清理重复参保,避免多头多地参保,确保基金征收质效,按照退费“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重复缴费等原因退费的,申请退费时限同步延长至20205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