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

返回完整页面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医保业务经办服务指南
来源:计划财务处作者:计划财务处栏目:服务指南发布时间:2020-03-21 00:00阅读:

尊敬的参保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为了避免春节后医保服务大厅因人员密集引发交叉感染,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减少人员聚集和非必要接触,我局就相关业务经办流程(方式和途径)进行了临时性调整,敬请知晓:

一、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社保费缴费业务

城乡居民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天府银行、邮储银行和达州银行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参保缴费。

二、异地就医备案

(一)我市各类情形的异地就医人员均可先采取电话备案形式办理,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再完善相关手续(备案电话附后)。

(二)推荐手机下载安装“四川医保”APP,随时随地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三、个人账户信息查询

(一)参保人员可电话联系当地医保局,告知本人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编号、手机号码等)。查询他人信息的还需提供查询人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二)参保人员可通过下载并登录四川医保”APP自助查询。

、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异地就医应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就医医院联网结算。确属特殊情况(暂未领取社会保障卡或医院暂未开通联网结算)异地现金结算的,可将相关资料邮寄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报销。

(市本级邮寄地址:达州市西外金兰路136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818-2144557

、定点医药机构费用拨付

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报送纸质拨付申请单,各医保经办机构实行线上审核和清算。对需要核实的费用原则上采用网上提交资料的形式处理。拨付申请单及相关纸质资料待疫情结束后再递交医保经办机构。

(市本级咨询电话:0818-2185273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生育医疗费用申报支付,临时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限,暂不限制为自生育发生之日起90天内,用人单位可待疫情结束后再申报。

(市本级咨询电话:0818-2185273

、门诊特殊疾病,单行支付药品使用申办

在疫情防控期间,新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单行支付药品使用的参保人员可通过邮寄资料(附联系人电话)方式进行申报办理。

(市本级邮寄地址:达州市西外金兰路136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818-2144557

八、其他业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其他需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的非紧急事项,建议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办理例如:医疗救助申领、非联网结算医疗费用审核、特殊人员医疗费用审核门诊特殊疾病记录卡更换等。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外伤住院调查、门诊特殊疾病记录卡更换时限暂不限,用人单位或个人可待疫情结束后再申报办理

达州市各医保经办业务联系电话

辖  区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市本级

0818-2182953

0818-2144557

通川区

0818-2149082

0818-2149082

达川区

0818-5336803

0818-5336359

万源市

0818-8622262

0818-8622624

宣汉县

0818-5232567

0818-5211625

大竹县

0818-6221367

0818-6239936

渠  县

0818-7226802

0818-7226801

开江县

0818-8227238

0818-8227238